香港勞工處規定,外藉家庭傭工的最低工資為港元$4,630 (適用於在2019年9月28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僱主支付低於上述金額的工資即屬違法。僱主與外傭私下協議支付低於標準最低工資的薪酬亦屬違法。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5(b)條,如果你不提供免費膳食,你的家傭有權獲得每月港元$1,121的膳食津貼。
根據法律規定,外藉家庭傭工必須只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和生活及每週可獲一天休息日,並享有法定假日和每年7天的帶薪假期。外傭與本地僱員於《僱傭條例》下享有同樣福利及保障。
有關資料,請參閱勞工處的外籍家庭傭工網站。